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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5年1月5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79186.49 吨,超过2015年133675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5年1月7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1月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9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2015-05-16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7号(海关总署 商务部关于废止文件的公告)
2015-05-16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6号(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2015-05-16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5号(关于修订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审定完税价格有关规定的公告)
2015-05-16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4号(关于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
2015-05-16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3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
2015-05-16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2号(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05-16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扩大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2015-05-16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0号(关于开展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2015-05-16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9号(关于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201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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